刘光超:从九个角度谈做律师(三)| 律师执业中的三种境界
对于律师,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从律所管理角度,我们可以把律师分为管理型律师、市场型律师、专业型律师;而从专业角度,我认为律师可以分为三种境界,即工匠型、谋士型和伙伴型。
一个律师是工匠还是谋士,抑或是伙伴,决定了律师跟客户之间合作的深度、紧密度、联合度,以及律师的价值是否真正得到体现。同样的时间,接不同的客户,做不同的案子,整个效益和产出比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因为客户对法律的理解和对律师依赖程度不同,律师在其中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不同。
一、工匠型律师
从工作方式看,工匠型律师大多承担的是后期、简单、表面、梳理性的工作。这类工作往往都是基础性的,例如:检索相关案例、法规,诉状、证据清单的梳理、起草等,对于初级律师而言能够从容应对和处理。“工匠”代表着专注、坚定、踏实、精益求精,对基础工作追求完美。律师最大的成本是时间,工作过程中,要在有效的时间内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作为宗旨去服务、去研究,舍得在个案上砸时间,做最充分的准备,哪怕只是一份简单的合同、法律文书,也能花时间去精雕细琢。见微知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给予客户安全感和信任感。
从工作角色看,工匠型律师更多承担功能、专业、辅助和外部角色。在日常工作中,这些律师通常是与客户、法检系统等进行常规沟通和对接,成为维系客户、律所之间的纽带,能够及时处理案件的部分外围工作,协调案件的推进节奏和时间,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张弛有度。
工匠型律师参与的工作内容、扮演的工作角色进一步决定其只能处于客户心中基层、服务、从属和边缘地位。这类律师通常只会获得关于案件的基本信息,与客户的交流也只停留在案件表层,提供基础法律服务,无法与客户形成更为深入和密切的沟通与合作。
比如,一个执业生涯刚刚开始的律师,经历最初几年密集的实务历练,他已经可以熟练起草常规的法律文件,熟悉法院审理基本流程,可以很轻松完成主办律师交办各种的事情。但是仔细观察,他更多时候还是需要依靠主办律师确定办案主体思路才可以顺利开展工作,与客户的交流也仅限于“传声筒”作用,主要负责案件的外围联络工作,无法实际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成为一名优秀的工匠型律师是通往更高境界的基础。但如果只把自己定位为工匠,从律师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是不够的,很难有进一步突破。
二、谋士型律师
第二层境界是谋士型律师。从工作方式看,这类律师主要从事前期、复杂、内部的工作。这时,客户愿意让律师看一些内部的有效性文件,也逐步让律师参与一些内部的会议,开始习惯跟律师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在这一阶段,律师主要是出谋划策,保障客户实现合法利益。无论是诉讼或非诉讼业务,律师都应在系统考虑的基础上,准确识别和研判风险,向客户充分告知的同时提供周详的解决方案,有效防控风险。
从工作角色来看,谋士型律师主要定位于策划、团队、验证和补充。解决法律问题,是律师的本职工作,但作为一个谋士型律师,应该替客户考虑更多他们未预见的问题,并不限于从法律的角度为客户谋划,而是能够通盘兼顾经营方案的设计、税务、融资、外部合作等其他问题,系统思考,多头并行,保证客户效益最大化。至于如何才能做到全面系统思考和处理,就需要律师个人的积累、沉淀了。
从工作地位看,谋士型律师相当于公司的中层管理者,是受客户信赖的,处于与之相匹配的、系统性地位,不再被边缘化。作为一个律师,为什么强调我们解决的是法律及相关问题呢?现在很多律师非常热衷于法律专业的研究,但是最后分出胜负的关键在哪?是在法律之外,也就是法律能不能行业化,能不能把法律东西真正和企业结合。换句话说,你接触的东西是不是真正符合这个企业的根本利益?是否做到不仅是保护,而且能够增加企业的效益?
再举个例子,一位可以独立办案多年的律师,名牌法学院毕业生,辅修经济,法律基本功扎实的同时,还熟悉财会、税务等方面的知识,典型的复合型人才。困扰客户的疑难问题到他手里都能得到非常专业的解答,因此深得一批客户的信赖,案源稳定。但是他的职业生涯面临一个窘境,表面上可以够格成为一名律所合伙人,但是无论是客户的深度,还是客户的广度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似乎职业生涯的高度被人已经盖了章。
现实中,很多律师到了谋士型阶段就很难进一步突破瓶颈了,并不是因为他不再有进步意识,恰是因为到这个阶段很多律师所具备的法律外的修养不够了,与客户的对话能力不够了,对客户所处行业的了解程度不够了。因此,在精研好法律专业的同时,提升自己法律外修养,适度跨界,培养与客户有真正的对话和谈判能力,这也是青年律师们必修的课程之一。
三、伙伴型律师
我们经常谈“保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实际上是从很多不利的后果中找出相对有利的一面,但如果律师再往前走一步,能够成为客户的伙伴,就会成为伙伴型律师。
伙伴型律师是什么呢?从工作方式看,他们所从事的一定是全面、统筹、深入并且是关键性的工作。如何才能成为伙伴型的律师呢?最根本之处在于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什么叫核心竞争力?就是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只有你能做到,或者只有你能做到最好,别人难以望其项背。而核心竞争力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与客户成为伙伴的能力。成为伙伴不仅意味着客户对你的深度信赖,更重要的是双方能够形成平等、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时律师已经成为客户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在工作角色上,这类律师已经处于客户的内部和核心,是客户的伙伴和专家。在律师行业,既懂专业又懂经营和管理的复合型律师凤毛麟角,这类律师的成长路径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复制的。因此,对于更多致力于成为伙伴型的律师来说,一定要结合自己的优势、特点、长处、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到最后,伙伴型律师一定是处于高层的、具有决策性的,同时与客户形成对等的、互酬的地位。他们与客户一定是伙伴关系,并且在第一层面已经超出法律人的服务范围,提供边界性服务,把业务的深度开发到极致。
再比如,一位律所高级合伙人,是某一领域内资深律师、专家,并且在业内外均具有的一定的影响力。十几年执业生涯服务的客户遍布全国,上至国有大中型企业、下至新兴风投热门创业公司,与相当多的客户已经维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客户各种场合下表现出的信赖在某些圈子内已经成为一支活广告,而且称呼也从“某律师”变成了“一位朋友”。
当然,做到伙伴型律师这一境界,是否就不用做工匠型、谋士型律师需要做的业务呢?并不是,准确地讲,这三个层次是递进的,不能简单地跨越,没有一个律师不用做基础性工作、不努力研究专业就可以直接跨越到伙伴型,而是要先让客户认可你是一个好的工匠与谋士,然后才能具备做伙伴的可能性。如果我们要做成全能全产的律师,那么必须承受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艰辛过程。律师这一行业和领域是无止境的,一步步探索,一点点突破,那么我们就能够在修行中不断到达更高的境界。
根据刘光超律师在北京律协阳光小班演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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